遊泰注意:1月9日起生效,泰國政府更新入境政策規定,須出示兩記疫苗接種證明

泰國政府因應疫情發展調整入境管制措施,泰國公共衛生部長突然宣布從本週開始只接受被視為完全接種疫苗的遊客

一、 泰國政府決議自2023年1月9日上午8時起,所有18歲(含)以上之國際旅客入境泰國時必需出示完整接種疫苗(2劑)證明,或由合格醫療機構醫師出具之6個月內已確診Covid-19並康復證明,未能施打疫苗者必需提供醫師開立之證明。
二、 如果旅客來自仍維持Covid-19管制的國家(意即該國不同意確診者入境),須購買在泰國旅遊期間,以及外加7天,包含Covid-19確診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險。
三、 持泰國護照旅客可免檢疫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
四、 過境或轉機之國際旅客可免檢疫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但旅客必須遵守目的地國家規定的措施。
五、 航空公司必須檢查上述文件,若旅客未出示這些證件,航空公司應當拒絕旅客登機。
六、 航空公司必須遵守相關要求和指南,例如除用餐時間或者處於緊急狀態之外,要求乘客在飛行途中全程配戴罩。
七、 飛行期間,旅客出現Covid-19症狀,建議在抵達目的地後接受檢查。
八、 注意事項:提醒在泰國仍應注意疫情,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及保持社交距離,以維自身安全。建議出國前仍宜投保適當保額之COVID-19保險,以免因染疫衍生醫療負擔。
九、 提醒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泰國者,僅能停留30日後即須離境,且不能改辦其他事由簽證。建議民眾可至泰國移民局http://www.immigration.go.th/?p=9228及泰國官網www.tatnews.org或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https://tteo.thaiembassy.org查看最新訊息及規定。